欧盟公民和家庭成员许可证也称为黄单,是向塞浦路斯当局申请后授予欧盟公民和/或其家庭成员的移民许可证,无论后者是欧盟公民还是第三国国民。
黄色单允许欧盟公民其家庭成员在塞浦路斯居住和/或工作。
黄单申请必须在进入塞浦路斯共和国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
类别
MEU 1
签发登记证的申请由欧盟公民及其同为成员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在进入共和国之日起四个月内提交
MEU 2号
签发居留许可的申请由非成员国公民的欧盟公民的家庭成员在进入塞浦路斯共和国之日起 4 个月内提交。
MEU 3号
在塞浦路斯共和国连续合法居住五年后,欧盟公民及其家庭成员以及成员国公民提交签发永久居留证的申请。
在塞浦路斯共和国连续合法居住五年后,非成员国公民的欧盟公民的家庭成员提交永久居留卡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