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塞浦路斯法院拥有完全确立的司法权力,可以针对具有国际影响的各种问题发布临时命令和禁令。

塞浦路斯的法律制度赋予法院权力,将发布冻结令或禁令的选择权纳入其权力,目的是保护有转让风险的资产或在相关程序的最终决定之前保持特定现状。

如果申请人担心被申请人会在获得和执行判决之前处置或耗散其资产,则通常在发出诉讼程序(包括仲裁程序)之前寻求冻结禁令。但是,可以随时寻求;在诉讼程序发出之前、诉讼程序期间或获得判决之后(以防止在判决成立之前处置资产)。

冻结禁令对被申请人个人生效,因此可以就被申请人持有的不超过索赔价值的任何已知资产授予冻结禁令。同样,如果申请人有所有权或追索权,可以对作为索赔标的的特定资产授予冻结令;这在怀疑存在欺诈的情况下特别有用。

法院的权力不仅限于冻结命令。在正义需要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发布临时命令或强制性禁令,以指示某人采取积极措施,或者可以命令指定接管人,或者一般而言,采取任何此类措施以确保正义得到伸张。

我们的律师专门负责发布此类特别临时命令和禁令。以下是我们公司为客户寻求的临时命令和禁令的类型:

  • 冻结令(Mareva 禁令)

如果申请成功,可以针对位于世界各地的资产发出冻结禁令,包括有形资产(仅限位于塞浦路斯的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即资金、存款、股票、货物)。

  • 临时命令

临时命令或禁令是法院在当事人向正在进行的法院程序提出申请后发布的命令。它是命令一方做某事或命令一方不做某事的法院命令。

法院授予临时禁令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在主要法律程序以法院诉讼仲裁的形式确定之前保护资产。因此,临时命令被认为是等待法院诉讼或仲裁裁决解决的临时措施,但具有高度的有效性。

  • 诺里奇药事令

Norwich Pharmacal Order 是针对无辜卷入不法行为的第三方授予的,该第三方命令第三方披露其拥有的任何文件或信息。

披露文件或任何相关信息是进一步协助任何申请人对被认为有意或无意伤害申请人的个人提起法律诉讼的一步。

此类救济旨在在不法行为者未知且唯一可行和可用的来源信息是第三方的情况下帮助识别真正的过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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